參加活動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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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立案證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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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市政府社局一字第031號民國78年9月1日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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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人登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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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高雄地方法院第三冊40頁第233號 | |||
本會經高市府社會局人民團體會務考評列為優等績優體育社團‥高雄市政府社局一字第0960028686號函表揚在案。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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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活動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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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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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項活動請遵守時間,以免影響團隊行程。 | ||
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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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項活動請聽從領隊及嚮導調度,未經同意不可私自行動。 | ||
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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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期間如因天候或其他突發因素,領隊有權改變行程或其他安全性之因應。 | ||
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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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日活動請穿長袖衫、長褲、登山鞋、遮陽帽、雨具、茶水、午餐、手套、哨子、個人藥品等,二日以上若無行前會議,請事先電詢本會應注意事項,遠程高山活動則務必參加行前會議。 | ||
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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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護大自然,足跡外都不留,攝影外都不取,請將垃圾隨身帶返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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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依行程難易度分為A、B、C三級,依時間長短再分為a、b、c三級. | ||
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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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代表百岳級大山或需健腳且困難度較高路線,B代表健腳路線,C代表大眾路線。 | ||
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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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
代表當日腳程往返時間在七小時以上者,b
代表當日腳程往返時問在四至七小時者,c
代表當日腳程往返時間在四小時以內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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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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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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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名並完成繳費手續者,優先排定座住。 | ||
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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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辦入山許可證之活動,送件辦理後無法轉讓或退費。 | ||
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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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活動出發前六日內個人原因退出者不予退費,惟如覓妥遞補時僅扣一成行政費用。 | ||
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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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人數未足車位七成時,由領隊斟酌提高費用或取消活動。 | ||
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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氣象局預警天候未佳,或其他重大突發因素,二天前決定活動無法成行時,已繳費用扣除一成行政費用外,餘額全數退還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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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集合地點:體育館路集合(靠近中正一路路口對面是中正技擊館)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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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誼時間。 | ||